为规范教学秩序,保证教学质量,提升办学水平,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,拟于11月13日至11月24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教学检查内容
1.教学秩序。教学计划执行是否严格,教学计划的调整是否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,手续是否完备。检查是否有教师擅自调课、易人上课、迟到、提前下课等情况。
2.教学文件。检查教学大纲、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,教案的书写情况以及各类教学文件归档情况。
3.教学过程。检查理论教学、实践教学的组织及效果,教师间相互听课和评课的落实情况,学院领导、院级教学督导随机听课情况,学生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反馈情况,各类实践教学成果的批阅情况等。
4.教研活动。检查是否定期、有记录地针对实践教学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、专业建设、新修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学习等特定专题开展活动;检查是否定期开展集体备课活动,并有记录。
5.教风及学风。检查教师批改作业、辅导、答疑及学生到课率、上课纪律及作业完成情况等。
二、教学检查方式
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,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。
三、检查要求与时间安排
1、各学院(部)要高度重视,周密部署,制定具体检查实施方案,同时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对待,查清缘由,及时处理。
2、各学院(部)要召开教师、学生座谈会,听取授课教师对学生学习状态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,以及教师和学生对教学过程和教学管理的意见和要求,并将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总反馈教务处。
3、各学院(部)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开展期中教学检查,并以书面形式形成本单位的自查报告。报告要真实可信,做到有数据、有分析、有结论,重点突出今后努力的方向。11月30日前将检查方案、基本数据统计表(附件一)、自查情况汇总表(附件二)和自查报告(纸质和电子文档)交教务处王文闯老师。
附件:
1.河南工程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基本数据统计表
2.河南工程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学院自查情况汇总表
教务处
2017年11月8日